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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启动了2023年重庆市文化和旅游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以建设文化强市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坚持正确学术方向,着眼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良好学风深入开展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社科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全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二、项目申请类别及课题指南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类别,申报项目需围绕全市文化和旅游建设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深入实际广泛调查,体现服务决策的特点,届时将择优选取15项高质量申报项目纳入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文化和旅游领域项目的不得从其它渠道重复申报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人可参考但不限于该选题研究方向(详见附件)。
三、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一)原则上应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且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行政职务副处级及以上),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请重点项目者,一般应作为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通知的时间为准);
(四)申请人当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无在研的本市文化和旅游课题研究项目或者市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五)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限制申报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一)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
(二)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
(三)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销未到期的;
(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资助的,同年度不能申报,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
(五)以上未结项指在本通知发出之日未获得结项证书的。
五、申报办法
1.请申报人下载并填制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汇总,提交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2.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应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报人应根据评审结果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3.请申报人填制申请书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于2023年6月27日前经由所在单位报至科研处607室,由科研处审核后统一上报。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联系人:梁瑶
联系电话:49891792
电子邮箱:cqwlxysk@163.com
附件:1. 选题研究方向
2.重庆市文化和旅游领域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