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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9 09:25 来源:社会科学处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修订)》和《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启动了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响应“加快建设旅游强国”目标,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旅游重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推动旅游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构建,促进研究成果服务于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建设。

二、课题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课题申报单位加强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申报资格。申请选题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原则上应以研究中心公布的项目指南为依据,具体题目可根据指南方向自行设计。

(注:中心不受理课程开发、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教改类项目的申请。)

三、资助项目类别、数量及要求

(一)重大项目1项

资助额度:2万元/项。结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1篇CSSCI或SSCI期刊论文或2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研究成果获得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厅级以上单位采纳(需要采纳证明并加盖公章);(3)研究成果被四川省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刊发。

(二)重点项目2项

资助额度:1万元/项。结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2篇论文,其中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厅级机构采纳(需要采纳证明并加盖公章);(3)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6万字,重复率要求低于10%,须通过中心组织的专家鉴定。

(三)一般项目15项

资助额度:0.4万元/项。结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2篇普通期刊论文;(2)研究成果获得县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3)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重复率要求低于10%,须通过中心组织的专家鉴定。

(四)自筹项目5项

自筹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己承担,结题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注:①项目成果发表、出版时须注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资助及立项编号”,未标注课题资助编号不能作为课题结项的成果依据;②提交结题的著作、论文、报告须与课题高度相关,研究报告重复率以CNKI数据库为准,并加盖查重单位图书馆鲜章。)

四、经费拨付方式和时限

立项课题经费采取分期拨付。项目立项后,先拨付资助金额的 50%;结题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结题不通过者,剩余经费不予支付。

课题研究周期均为两年,执行时间从项目立项公告日起,项目执行周期过半达到课题结项要求可申请结题;不受理延期结题申请;对于超期一年以上的项目做终止处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剩余经费也不再划拨。

五、申报办法

请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各单位于2025年4月28日前将申报书一式6份报社科处606室,电子文档发送至cqwlxysk@163.com。

 

联系人:江松

联系电话:49891792

 

附件:1.2025年度四川旅游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指南

           2.2025年四川旅游发展中心课题申报书

           3.2025年四川旅游发展中心课题申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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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期刊社)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