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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及时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大会精神,坚持创新制胜,强化人才引领,全面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首位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形成西部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有力科技和人才支撑。根据渝人社〔2023〕292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对象及类别
(一)范围。人选推荐范围包括全市专业技术工作所涉及的学科专业,重点推荐我市聚力打造的数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绿色低碳4大科创高地以及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16个重要战略领域相关学科专业,重点支持我市大力发展的“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相关学科专业。
(二)对象。学校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三)类别。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分为学术技术和产业技术两类。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
2.有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4.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对象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后备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其他条件。
1.学术技术带头人。
(1)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是我市某一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奠基人或开拓者,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居全市领先地位。
(2)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才能与组织、管理能力,能开辟本学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能带领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善于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到岗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及其他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
2.产业技术带头人。
(1)在行业中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所在团队在行业领域有重要影响,处于同行业、产业龙头地位。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到岗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及其他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
3.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1)具有本学科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对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向有一定的预见性;具有本学科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和发展动向,知识面宽,思维活跃,发展潜力较大。
(2)主持或主研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的学术、技术项目,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取得了专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或在省(部)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过多篇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的论文,并在国内外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协同攻关。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到岗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及其他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
4.产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1)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行业、重点产业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在推动技术成果转为新技术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部分行业可以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到岗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及其他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
三、推荐数量
(一)学术技术类的推荐主要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申报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同一学科同一层次推荐不超过2人,列入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学科可适当增加2-3人。医学类中的临床医学、医学技术原则上按照三级学科专业推荐(附件6),每个学科专业推荐1人,属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专业学科,推荐人数可增加1人。
(二)产业技术类的推荐主要参照重庆市现代制造业集群产业方向目录(附件7)。每个单位可在每个产业目录内选择不同的产业方向推荐,原则上同一产业方向推荐不超过1人。
(三)在渝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当然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四个一批”人才(以上均包括青年项目)经本人申报认定后当选,不占推荐指标。
(四)申报人不能同时申报学术技术类与产业技术类,也不能同时申报带头人与后备人选。已获得后备人选的可以申报带头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中青年人选。
四、推荐选拔程序
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委组成推荐评选办公室,负责本次推荐选拔工作。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择优提出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二)用人单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中央在渝最高层级管理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审核报送,推荐评选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根据申报情况按学科门类或专业组建评委会进行评审。
(四)对评选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并颁发《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证书。
五、具体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个人用户→专家(个人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所有申报表格和佐证材料,均在网上填写和上传。系统开放时间同申报时间。申报网址如下:
(二)时间安排。注册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9月6日。
请申报人妥善安排时间,在申报之前进入“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进行用户登录注册(已注册用户可不注册,直接进行申报);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注意事项。书面材料应与电子数据一致,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学校联系人:崔瑞夫、王月;
学校联系电话:023-49891713
市人社局联系人:苏赋;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23-86868704,86868705;
技术保障:天正思维,易老师,18602389656;
市人社局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市人力社保局1512办公室。
附件:1.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表(样表).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8月16日